在今年的3月2日。洛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XX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,發現該單位存在液氨倉庫噴淋設施失效,鹽酸罐區洗眼器無水,生產車間門口洗眼器、二樓操作平臺東側洗眼器無水等問題,該行為違反《安全生產法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。處罰結果為罰款2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!
你的洗眼器符合最新標準規范嗎?在2020年7月1日,我國首部洗眼器國家標準GB/T 38144.1-2019《眼面部防護 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1部分:技術要求》及GB/T 38144.2-2019《眼面部防護應急噴淋和洗眼設備第2部分:使用指南》正式頒布。標準中的涉及的術語和定義,小編就不在這為大家一一細說了,鼓勵大家自行閱讀標準。今天著重分享標準中幾個關鍵的技術要求:
當安裝洗眼器只具備洗眼功能時,在洗眼器起點后,洗眼液因該在1秒或者更短的時間內自動噴出。持續時間不能少于15秒。且洗洗眼流量至少為11.4L/秒
洗眼器的區域布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