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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匠酒文化課堂|醬香型白酒執行標準的由來發表時間:2024-04-01 14:09作者:領匠酒業 醬香型白酒如今已為人所熟知,作為十二大香型之一,其知名度不斷攀升。2011年12月1日,由國家酒類質檢中心、貴州產品質檢院、茅臺、郎酒和習酒共同起草的醬香型白酒執行標準——GB/T26760-2011正式實施。以下是對該標準的解讀。
在2011年之前,醬香型白酒并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。貴州茅臺酒及其系列酒、四川郎酒和貴州習酒是當時主要的醬香型白酒企業,它們各自擁有獨特的生產標準。例如,茅臺王子酒為Q/MTJ02.30-2004、郎酒為Q/20505082-9.01-2003(醬香型郎酒)、習酒為Q/XJ1-2004。這些不同標準給消費者帶來了困擾,也導致了醬香型白酒行業的混亂。 因此,這三家企業聯合申請起草了醬香型白酒的首個國家標準。經過修訂審核,該標準于2011年12月正式施行。GB/T26760-2011規定了醬香型白酒的術語和定義、產品分類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等內容。 該標準適用于醬香型白酒的生產、檢驗與銷售。其中明確規定,醬香型白酒只能以高粱、小麥、水為原料,通過傳統固態法發酵制成,不得添加食用酒精以及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質,如香精、增味劑、塑化劑等。這一標準的實施,對醬香型白酒行業進行了規范,有效遏制了劣質假冒產品的泛濫。 然而,值得注意的是,優質的醬香型白酒不僅僅取決于是否符合國家標準,工藝也是至關重要的。例如,碎沙法的釀造周期不一定是一年一次,還有一些醬香型白酒采用了串香法。因此,國家標準雖然有助于保障產品質量,但并不能完全代表醬香型白酒的優劣,因為市場上仍有很多人只追求低價產品。 |